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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遗产继承暂时无需上税,但由于继承房产类不动产时需要进行产权变更,需要按规定支付相应水费。 2、继承死者的土地、房屋权属,不征收契税,按0...
买卖合适。因为2月22日新的契税政策出台实施。买卖过户税费低。赠与并不省钱,而且赠与得到住房,以后想卖掉,还有百分之20个税缴纳。继承,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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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免税根据财税200978号、财税2009111号的规定,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可以申请免征营业税和不征个人所得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承土地、房屋权属有关契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41036号)的规定,对于《民法典》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契税。申请免税需到深圳市地税局,具体需要携带的资料: (1)继承人身份证复印件 (2)死亡证明或火化证明书或公安局出具的注销户口证明 (3)房地产证(若房产证在银行抵押的需提供抵押合同房产证复印件需有银行盖公章及与原件一致的章经办人签章) (4)继承权公证书(境外人士(含港澳台)须提供境外公证书和境内公证书) (5)如果继承人未满18周岁需提供监护权公证书
关于房产继承税费的最新规定为: 1、对于法定继承人继承土地、房屋权属的,不需要征收契税; 2、对于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死者生前的土地、房屋权属的,则属于赠与行为,应当征收契税。的比例执行。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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