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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伤害赔偿医疗费用包括: 1、注册费包括医院门诊注册费、专家门诊注册费等; 2、医疗费用是指购买药品所支付的费用; 3、检查费,检查费指为...
(一)医疗费:按照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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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赔偿费用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伙食费,住宿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因为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残疾的,除了以上的赔偿之外,还可以要求医院赔偿残疾生活补助费,后续康复费用,辅助残疾器具费用。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的,可以要求赔偿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
一、医疗费按照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二、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七、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八、交通费患者和需要陪护的亲属的转院过程中发生的大众交通工具所花费的交通费,特殊病人不能乘坐大众交通工具,租用专业交通工具的交通费由造成医疗事故的医院承担;造成患者死亡的,参加处理事故的患者两个亲属合理的交通费由医院承担。九、精神损害赔偿医疗事故中没有精神损害赔偿,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出台和《最高人民法院审理人身侵权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在医疗事故中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一级医疗事故赔偿范围如下:(1)医疗费用:根据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伤害计算医疗费用,凭证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需要继续治疗的,按基本医疗费用支付。(2)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3倍以上的,按3倍计算;没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4)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残疾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残疾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60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岁以上不超过5年。(6)残疾器具费用: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按照医疗机构证明的普及器具费用计算。(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八)被抚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人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抚养且无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于16岁以下的,扶养至16岁。年满16周岁但没有劳动能力的抚养20年;但60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岁以上不超过5年。(9)交通费:根据患者实际必要的交通费用计算,凭证支付。(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证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按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患者残疾的,最长赔偿期限不得超过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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