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0年确定,最长不超过14年。 2、学制超过4年或继续攻读研究生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的,相...
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0年确定,最长不超过14年。 2、学制超过4年或继续攻读研究生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的,相...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0年确定,最长不超过14年,其中,在校生按剩余学习年限加10年确定。 2、学制超过4年或继续攻读研究生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的,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的还贷期限。学生在校及毕业后两年期间为宽限期,宽限期后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息。
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0年确定,最长不超过14年。 2、学制超过4年或继续攻读研究生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的,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的还贷期限。 3、学生在校及毕业后两年期间为宽限期,宽限期后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
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0年确定,最长不超过14年。 2、学制超过4年或继续攻读研究生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的,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的还贷期限。 3、学生在校及毕业后两年期间为宽限期,宽限期后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563人已浏览
142人已浏览
435人已浏览
54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