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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有丧葬补助费和抚恤金,个人账户储存额可以继承。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第十七条规定,劳动者缴纳219个月养老保险费未到退休年龄死亡的,...
1、在职员工去世的,需要在死亡当月正常缴纳社保,在次月办理医疗费用的报销、申报死亡减员和申请社保个人部分的提取。在职员工是没有死亡丧葬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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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由于《社会保险法》从2011年7月1日起实施,因此,对2011年7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期间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参保人员,其遗属可以向区社险办申领4000元的丧葬补助金,抚恤金统一为10000元。
无论是因工死亡还是因工死亡,只要当事人死亡,就可以凭当事人的死亡证明或火化证明等资料到社保机构办理退保销户手续。这一般由当事人所在单位的经办人办理,涉及当事人的死亡证明或火化证明原件、复印件(审核原件保留复印件)、申报表(所在单位填写盖章)等到社保办理相关手续。涉及当事人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的继承、丧葬费、养老金等。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养老金;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家属凭被保险人死亡证明,带身份证到社保局窗口领取个人账户本息手续。退保所需资料: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可领取病残津贴。
以下是我对深圳社保退保怎么办理的解释。 退保有严格的条件限制,仅以下情形可以退保: (1)参保人员达到退休年龄而未缴满15年 (2)重复参保且结束劳动关系的可退保 (3)参保人员出国定居 (4)参保人员死亡。 在深圳参保的异地农村户籍劳务工朋友,目前还不能将养老保险转回户口所在地农村,当前农村还没有建立完善的统筹社会保险体制。建议可以将社保停缴,待以后有政策出台后再说。在此期间,你的社保参保年限将会保留,待以后有接收转移社保的单位了,你可以再进行转移,合并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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