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房子属于你们夫妻共同财产,按照现有市场价格进行评估作价,减去未支付的贷款本息,进行平等分配,取得房产的一方须支付房产价值的一半给对方。或者由...
如果在婚后未约定各人财产制,实际采用婚后共同还贷的形式付清房款,理应属于共同财产。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一个人财产...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咨询已经收到,且我们之前已经有了初步沟通,现在针对你的网上咨询予以继续解答: 1、目前我与妻子都觉得我们不合适,准备离婚,妻子提出要分财产,可我想房子首付的60%都是我父母出的,其余按揭也才付了3个月,并且是父亲同我以及妻子一起支付,如果现在她提出来要房产分割,通过法庭判决的话一般会怎么判 答:由于房屋购买的时间及房屋产权证上记载的所有权人包含你的妻子,因此你妻子对房屋享有部分所有权。由于在产权证上未记载各自的份额,因此你们各占有三分之一的产权。
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前办理了夫妻一方个人为所有权人的房产证,婚后双方共同还贷,该情形下的房屋为一方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但对参与共同还贷的配偶一方,有权要求对方对其清偿的部分予以返还。在此需要明确的是,共同还贷不论是用一方的个人工资还是双方的工资,都应认定为共同还贷。因此,有贷款的房屋在离婚时,共同还贷的一方可以请求对方返还还贷的房款。对于房屋升值的部分,也可以请求补偿。
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如果双方不能就房屋归属达成一致意见的,法院将判决该房屋归产权登记方所有,但登记方必须对另一方进行补偿,补偿计算依据为婚姻期间双方共同承担贷款的对应房屋价值及相应增值部分。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6人已浏览
238人已浏览
86人已浏览
54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