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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据国家婚假的规定: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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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去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企业工资支付办法》对这个问题有一定的规定。根据《企业工资支付办法》的规定,云南省婚假规定2017年婚假期间的工资应当按这样的原则确定: (一)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按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标准确定。 (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 (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按以上原则计算的假期工资基数均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现阶段我国已经没有了关于晚婚假的规定了,只有婚假的相关规定。所以,云南也是没有晚婚假的规定的,依然适用婚假的规定,但暂时还没有取消晚婚假的相关条例出台。所以,根据云南省的条例,云南的晚婚假为15天。 根据《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第二十二条: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登记结婚的,在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5天;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除按照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休假外,女方延长生育假60天,男方给予护理假30天。在这之前,我国规定男年满二十五周岁、女年满二十三周岁的初婚为晚婚。符合晚婚年龄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对于云南省的婚假规定2017年婚假根据2017年3月31日修订的《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第二十二条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登记结婚的,在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5天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除按照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休假外,女方延长生育假60天,男方给予护理假30天。第二十三条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施行计划生育手术后,按照下列规定休假: (一)放置宫内节育器的,休假7天,产假期间放置的产假顺延 (二)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机构批准摘取宫内节育器的,休假7天 (三)施行输卵管结扎的,休假30天,产假期间结扎的产假顺延 (四)施行输精管结扎的,休假15天 (五)经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批准,施行输卵管复通术的,休假30天施行输精管复通术的,休假15天 (六)因避孕措施失效而施行补救手术,怀孕不满4个月的,休假15天怀孕4个月以上的,休假4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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