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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收监刑期是从判决开始算时间,缓刑一般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缓刑是有考验期的,考验期的多少是由原判刑期的长短为依据的。被判缓刑的犯罪犯罪份子...
是从判决开始算时间,只是要当地报道;如果不报道和缓刑期内又犯罪和违规等收监从收监之日算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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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的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必须遵守我国《刑法》第75条的四项规定。同时,如果在考验期内没有发现判决之前有漏罪,或者重新犯罪,那么,在考验期满时就可以认为原判刑罚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如果缓刑期间再犯罪,《刑法》第77条规定,缓刑期间再犯罪新罪,应当撤销缓刑,并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依照69条的规定进行数罪并罚。
1、是从判决开始算时间,只是要当地报道;如果不报道和缓刑期内又犯罪和违规等收监从收监之日算刑期。 2、法律依据: 《刑法》第七十五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刑法》第七十六条规定,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法院在刑事审判中,根据被判处刑罚的罪犯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规定一定的考验期,暂缓刑罚的执行。如在考验期内,满足一定的条件,原判刑罚将不再执行的一种制度。因此,简言之,缓刑是有条件地不执行所判决的刑罚。 一种意见:结合定义和《刑法》第72条可知,缓刑是并没有执行的刑罚,在缓刑考验期内若考验不合格,则需执行的是判决的有期徒刑,而之前羁押的期限可作为判缓刑的条件而不计算在刑期内,从某种意义上来讲是对判缓刑后又犯新罪的行为的惩罚。 另一种意见:判决执行以前现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一日,现行羁押的日期应当在量刑时予以扣除。 最后两种分歧被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撤销缓刑时罪犯在宣告缓刑前羁押的时间能否折抵刑期问题的批复》的规定:对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的,对其在宣告缓刑前羁押的时间应当折抵刑期,而结束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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