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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会经费税前扣除限额的标准是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和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可税前扣除。 2、《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规定,工会经费的主...
1、工会经费税前扣除限额的标准是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和每月全体员工工资总额的2%税前扣除。2、《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规定,工会经费的主要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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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扣除不可以随便填,填写专项扣除应按照实际情况填写。 我国法律规定,纳税人选择在扣缴义务人发放工资、薪金所得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首次享受时应当填写并向扣缴义务人报送《扣除信息表》;纳税年度中间相关信息发生变化的,纳税人应当更新《扣除信息表》相应栏次,并及时报送给扣缴义务人。 更换工作单位的纳税人,需要由新任职、受雇扣缴义务人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应当在入职的当月,填写并向扣缴义务人报送《扣除信息表》。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第八条
鉴定为五至十级伤残的,终止劳动关系,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终结工伤保险关系;一至四级伤残的,应由单位支付的费用,从破产财产中清偿给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交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管理,并负责支付相关单位。 《工伤保险条例》 第四十三条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原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 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 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 企业破产的,在破产清算时依法拨付应当由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
填写的个人专项扣除最好在1月15日前申报。另一方面,如果1月份不能及时填写特别追加扣除信息的话,就不能享受特别追加扣除,但是在今后的月份和年度结算时可以扣除也没什么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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