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
另行提起民事赔偿,可主张精神损失,提起形式附带民事,不会获得支持。 事故责任由交警部门勘查现场和调查后确定,根据事故责任大小承担相应责任。 ...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第十八条“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死亡的赔偿范围包括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死亡赔偿金是对受害人作为一个民事权利主体生命权的丧失(死亡)作出的赔偿。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而生命权则是一切权利的基础和前提,任何生命权的丧失都是公民民事权利能力的丧失。 具体可以再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你当然可以要求精神抚慰金,但是,考虑到你父亲的年龄,儿女应该都成年,因此,你们从法律能得到的赔偿项目主要有三项:死亡赔偿金(按四川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年收入的5倍计算);精神抚慰金;丧葬费。你要按标准先计算,精神抚慰金在实践中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对方提出的赔偿低于法定标准,你当然可以提。当然,你还要结合实际赔偿能力。另外,还要评估诉讼的成本和风险!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9人已浏览
214人已浏览
484人已浏览
52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