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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夫妻双方申请,经区、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 (一)只有一个子女,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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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根据国家和上一级人民政府的人口发展规划,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行政区域的人口发展规划,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所有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应当根据需要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依法做好本单位、本辖区的计划生育工作,并实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责任制。上述单位应当每年将计划生育情况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育龄夫妻享有计划技术服务的权利。育龄夫妻自主选择避孕节育措施,预防和减少非意愿妊娠。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应当指导实行计划生育的公民知情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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