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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你要拿着当时的离婚协议书、户口本、身份证,去补办一个离婚证。 注:这几样东西,离婚协议书是最重要的,如果丢失了,你可以要民政部门(双方...
(1)离婚双方当事人首先必须对离婚的后续问题,也就是有关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偿还等一系列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相应的离婚协议;(2)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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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需要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后生效,共同财产均分,共同债务均担。《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权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8、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9、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协议离婚财产分配方法如下:1、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2、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3、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具体分配原则如下: (一)夫妻之间对财产的协议优先; (二)男女平等; (三)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 (四)照顾无过错方; (五)照顾付出较多方。
问:我与前夫于去年5月在民政部门办理了离婚手续,并对财产分割达成了协议。事后我发现,在夫妻共同财产处理方面显失公平,请问,我现在是否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对财产重新进行分割? 答:根据2004年4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之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同时第九条还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你是在去年4月离婚的,未超过第九条规定的“一年”诉讼时效,因此,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但你是否能享有胜诉权,就要看你是否能够证明订立协议时有欺诈、胁迫等情形存在。如果不存在法律规定的情形,则法院将驳回你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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