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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5月28日起,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江苏省公安厅根据“两高”《关于办理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确定了江苏省办理抢夺刑事案件入罪及量刑具体数额标准。一、数额标准1、“数额较大”: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1500元以上的;2、“数额巨大”: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4万元以上的;3、“数额特别巨大”: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0万元以上的;二、抢夺公私财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数额较大”的标准按照前条规定标准的百分之五十确定:1、曾因抢劫、抢夺或者聚众哄抢受过刑事处罚的;2、一年内曾因抢夺或者哄抢受过行政处罚的;3、一年内抢夺3次以上的;4、驾驶机动车、非机动车抢夺的;5、组织、控制未成年人抢夺的;6、抢夺老年人、未成年人、孕妇、携带婴幼儿的人、残疾人、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7、在医院抢夺病人或其亲友财物的;8、抢夺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9、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期间,在事件发生地抢夺的;10、导致他人轻伤或者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
最低工资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其雇主(或用人单位)支付的最低金额的劳动报酬。最低工资不包括加班工资、特殊工作环境、特殊条件下的津贴,最低工资也不包括劳动者保险、福利待遇和各种非货币的收入,最低工资应以法定货币按时支付。 最低工资一般由一个国家或地区通过立法制定。在国外,除了政府可以制定最低工资之外,某些行业的组织也可以自行制定该行业的最低工资。最低工资可以用月薪制定,也可以用每小时的时薪制定。最低工资的制定反映了监管机构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在国外,最低工资是政府对劳动市场的正当干预。
大致有以下几种可能情况,可供参考:一、如房子占用土地征收为国有土地,则按照《土地管理法》及本省、市的土地征收附着物的补偿标准执行,应该是按同类房屋的重置价格结合成新给予补偿。二、如房子占用土地仍为集体土地,即便是所谓商业开发,则目前国家无统一政策规定,不能确定具体按什么方式补偿,可参照下列方法: 1.按照重置价格结合成新给予货币补偿,然后重新划拨宅基地后建房。 2.按照有房屋所有权证载明的建筑面积给予置换; 3.按照房屋容积率给予置换,超出面积按市场价结算,不足面积按市场价给予找补; 4.按照市场评估价,扣除土地出让因素给予评估补偿; 5.按照《村民组织法》的相关规定,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通过的实施方案执行。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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