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发生交通事故又构成工伤的,它是可以获得交通事故的赔偿和工伤待遇的赔偿的,也就是双赔。但是医疗费、误工期间工资等一次性支出项目不支持重复双赔。...
“在遭遇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伤害的情形下,职工因劳动关系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人身损害,同时构成工伤的,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如职工获得侵权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由于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应当首先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处理。工伤保险待遇按照以下规定执行:(一)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待遇(交通事故赔偿的误工工资相当于工伤津贴)。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先期垫付有关费用的,职工或其亲属获得交通事故赔偿后应当予以偿还。(二)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已由伤亡职工或亲属领取的,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不再发给。但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低于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由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补足差额部分。(三)职工因交通事故死亡或者致残的,除按照本条(一)、(二)项处理有关待遇外,其他工伤保险待遇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执行。(四)由于交通肇事者逃逸或其他原因,受伤害职工不能获得交通事故赔偿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按照本办法给予工伤保险待遇。(五)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帮助职工向肇事者索赔,获得赔偿前可垫付有关医疗、津贴等费用。2、第十二条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相关的肇事人员应积极的赔偿这类交通受害者的合法权益,对这类人员造成的损失。企业或工伤保险机构对这类交通受害者的医疗和津贴进行赔偿。在这类人员治疗后,相关的交通肇事人员应积极的赔偿垫付的费用,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发生交通事故又构成工伤的,它是可以获得交通事故的赔偿和工伤待遇的赔偿的,也就是双赔。但是医疗费、误工期间工资等一次性支出项目不支持重复双赔。 交通事故主要的赔偿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费。如果死亡的,还有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伤残跟死亡的,还有被扶养人的生活费、精神抚慰金这些是交通事故的赔偿项目。 工伤的赔偿项目主要有:一次性工伤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就业补助金。如果是死亡的,还有死亡赔偿金和抚恤金。 所以,发生交通事故又构成工伤的,它是可以获得双赔。但是交通事故和工伤还是有差别的,首先要去进行工伤认定争取工伤待遇,然后进行工伤的伤残级别鉴定,才能够确定工伤的赔偿金额。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单边交通事故与工伤竞合的,赔偿责任属于民事侵权赔偿责任与工伤保险赔偿责任竞合。此时一般医疗费用不能双倍赔偿。但是可以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3人已浏览
115人已浏览
121人已浏览
27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