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可有以下维权办法: 1、提起离婚诉讼。 2、请求损害赔偿。 3、提起刑事自诉。 4、重新提起诉讼。 对于轻伤害案件,在检察...
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可有以下维权办法: 1、提起离婚诉讼。 2、请求损害赔偿。 3、提起刑事自诉。 4、重新提起诉讼。 对于轻伤害案件,在检察...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规定,对正在实施的,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遭受家庭暴力时,一定要注重保护自己,向妇女组织、居委会等求助,尤其遭受严重的家庭暴力时,应当向公安机关报警求助,可以请他们根据《条例》对实施暴力者进行处理,要求留下笔录,并尽快去医院治疗开具诊断证明等。这些都是证明实施暴力者家庭暴力行为的有利证据,留存下来以便日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时作为证明。夫妻之间有家庭暴力情形的,实施家庭暴力者除了可能承担治安管理处罚的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外,遭受暴力者还可要求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一方以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另一方要求的,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因暴力、虐待家庭成员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人的处理方式: 1、受害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求助处理; 2、受害人及其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处理。
1、社会救助:实施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2、民事救济:根据第四十六条的内容,受害人可以在诉讼中向施暴者要求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与精神损害两个方面。3、刑事惩罚:若实施家庭暴力构成犯罪的,如故意伤害罪、、等,应当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制裁。对于受害者的报案,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4、: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条第二款:“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婚姻法》第43条第2款规定,“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这是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的受害人的救助措施。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70人已浏览
1,121人已浏览
202人已浏览
8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