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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注意提起医疗事故鉴定的时效性 《条例》规定,患方应自知道和应当知道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医疗纠纷调解需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1)医疗纠纷的调解组织。依主持者的性质,调解可以分为:行政机关的调解、民间(组织)调解、法院附设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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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调解注意事项:一是医院应当立即进行调查处理,并向当地卫生行行长部门报告,这是医疗机构的法定义务。其次,当发生医疗事故或可能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纠纷时,患者及其家属可以向医疗单位提出查处要求,这是患者的法定权利。三是部分医疗机构无权自行调查处理医疗纠纷。第四,医疗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必须立即查处病例、相关物证和原始材料。第五,在医疗事故或可能是医疗事故的医疗纠纷中,死因不明确的,应当解剖尸体。第六,根据《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因医疗事故增加的医疗费用由导致医疗事故的单位支付,不计入一次性经济补偿。第七,患者可以与医院协商经济赔偿金额,但最好进行医疗事故鉴定。在此基础上,他们可以依法协商赔偿金额,这样会更合理,对双方都有保障,防止以后因为赔偿太低太高而扯皮。
医疗事故调解注意事项有: 1.当发生医疗事故或者发生可能是医疗事故的医疗纠纷后,医院应当立即进行调查、处理,并向当地卫生行处长部门报告; 2.当发生医疗事故或可能是医疗事故的医疗纠纷时,病人及其家属可以以向医疗单位提出查处要求; 3.某些医疗机构无权自行调查处理医疗纠纷; 4.发生医疗事故后,事故单位必须立即查处封病例。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条,处理医疗事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处理恰当。
1、调解时,应当遵循当事人双方自愿原则; 2、应当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等因素计算赔偿数额; 3、达成调解书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履行。 4、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四十八条已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请求,可以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调解时,应当遵循当事人双方自愿原则,并应当依据本条例的规定计算赔偿数额。经调解,双方当事人就赔偿数额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应当履行;调解不成或者经调解达成协议后一方反悔的,卫生行政部门不再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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