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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予撤诉的裁定生效后,终结的诉讼程序不可逆转 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诉讼规则》第353条第4款规定:“撤回起诉后,没有新的事实或者新的证...
如果是检察院撤回起诉,一般情况下不得就本案再行起诉:1、人民检察院决定撤回起诉的,应当制作《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决定书》,加盖院章后送达人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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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六条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 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就主刑、附加刑、是否适用缓刑等提出量刑建议,并随案移送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材料。
刑事自诉案件的撤回应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当事人自愿撤回诉讼,当事人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后自愿撤回诉讼的,不得再次起诉。另一种是由于缺乏证据,法院说服自诉人撤回诉讼。如果属于第二类,可以用新的证据重新起诉。
起诉过程: 一、公布审理案件,查明当事人姓名、年龄、籍贯、地址和职业; 2、当事人、证人、鉴定人未出庭的,法院听取当事人意见后,酌情决定案件是审理还是延期审理。 三、开始审判,审判结束后,等待判决书下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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