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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如下几个方面: 1、若该借款并没有用于家庭生活需要,则只能算作对方的个人债务,不应由配偶承担。 2、在诉讼中,若只有借条,而债权人不出庭作...
1、看债务凭据的真实性。如:通过字迹鉴定,看是不是对方所签字。2、看债务用于什么。如果没有合理的大的开支,这笔巨大的债务是用来干什么了?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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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防范借款中存在的风险,律师给你支招: 1、借款时最好要求对方提供担保。就是借款人没有偿还能力,也可以要求担保人承担。 2、起诉之前先进行财产保全。如果你起诉时没有进行财产保全,债务人会在接到法院起诉通知后转移财产,官司赢了执行起来也很难。 3、平时关注债务的财产状况,防范转移财产,在执行时能提供给法院财产线索。
在实践中,给予处罚的相对较少,主要原因是查实伪造相对困难,一般的做法是对该债务不予认定。请看如下几个方面: (一)若该借款并没有用于家庭生活需要,则只能算作对方的个人债务,不应由配偶承担。 (二)在诉讼中,若只有借条,而债权人不出庭作证,则该借条一般不会认可。 (三)找到该债务的债权人要求说明债务形成的来龙去脉。虚假债权人大多编造的理由是,对方因公司经营需要向对方借款,若该债款不是用于股东出资,则不应由个人承担。 (四)从借款的时间上的纰漏来说明该笔借款的虚假性,或根本没必要用该笔借款,来达到不予认可该债务的目的。
一是建立债权债务动态管理台账。各单位建立债权债务动态管理台账,载明债权债务对象、时间、原因、债务偿还计划、债权债务催收进度等情况,及时反映债务增减变化。二是建立债务管理激励机制。牢固树立“减债就是政绩”的观念,建立债务管理考核评价体系,将债务管理纳入各地各部门及主要领导的年度目标考核,对债务管理工作成效显著的乡镇,并在财力和项目上给予重点倾斜。新增债务的乡镇和部门必须向县委、县政府说明情况,当年考核不得评为先进。三是建立健全债权债务控制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及省市关于制止新债“八个不得”、“三个不准”、“两项制度”的文件精神,严肃查处违反规定发生新债的各种行为。严格实行公用经费定额管理办法,认真落实车辆管理、办公经费管理、接待经费管理、会议费管理、政府采购等有关规定。不断完善村民“一事一议”制度,防止村级盲目举债。四是完善债务化解机制。按照“谁举债,谁偿还”的原则,在清理核实的基础上,分别归类,明确债务偿还责任。按照债务情况,分轻重缓急,制定切实可行的偿债计划,逐步有序偿还。县财政、监察、审计部门密切协作,加强对上级及本级财政安排的偿债资金的使用监管,对发现截留、挪用偿债资金的单位,坚决扣减相应款额的偿债资金,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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