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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见】 不可以。即便保险合同中写有非医保用药不予赔偿的条款,也属于无效的格式条款,不具有法律效力。 2006年7月1日起实施的《机动车...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保险是投保人通过交纳一定保险金,以减轻或避免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人遭受人身伤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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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证垫付申请书被保险人:报案号:一.出险时间,原因,经过:二,伤者情况:姓名:年龄:医院:科室:住院号:诊断:治疗方式:三,垫付申请被保险人司机伤员申请交强险垫付款元,用于伤者住院治疗费用。保险人声明:此次赔付为交强险垫付,如后期由于保险责任,事故责任,治疗方式变更等情况导致垫付金额大于实际赔偿金额,申请人应主动退回多余赔款。如不主动退回,保险公司将通过诉讼手段退回赔款。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申请人承担。垫付申请人:日期:年月日
如果是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公司不能扣取
全险非医保用药在保险金额范围之内,由保险公司承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9条规定: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据此,只要是治疗交通事故所受伤害所花费的医疗费,保险公司均应当赔偿。 在保险金额范围之内,保险公司是赔偿义务人,如果对非医保用药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举证责任将由保险公司承担。 如果保险公司无法举证证明,就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保险公司通过保险合同的约定,将举征责任转移的做法不应得到法律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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