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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他是传销的组织策划者或者积极分子,其行为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如果只是单纯的受害者,不算违法,没有法律责任。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根据我国《禁止传销条例》的规定,传销是一种非法活动,既然是非法活动,其涉及的财产和一切利益都是非法的,如果被查处是属于国家没收范围之内的。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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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销在我国是违法的,严重的可构成犯罪,要承担刑事责任。如果怀疑是传销的,可向当地公安机关或工商银部门举报。《禁止传销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查处传销工作的领导,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需要,建立查处传销工作的协调机制,对查处传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予以协调、解决。第四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查处传销行为。
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的规定,参加传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如果你本身是完全被骗不知情的话,作为受害者你是不承担责任的。但如果你属于知情后仍参加的要按照前述规定处罚。而且,如果你如果存在介绍、诱骗、胁迫他人参加传销的行为,根据规定,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禁止传销条例》第二十四条 有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行为,组织策划传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行为,介绍、诱骗、胁迫他人参加传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行为,参加传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
如果他是传销的组织策划者或者积极分子,其行为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如果只是单纯的受害者,不算违法,没有法律责任。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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