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营养费一般赔偿多少天需要视情况而定,如果是通过司法鉴定,会确定固定的营养期的时间根据该时间确定即可,如果没有进行司法鉴定的可以根据医院医生的...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后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支付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关于营养费的具体支付标准,司法说明没有明确规定。在审判实践中,可以根据受害者实际需要补充营养的情况来决定。但一定要审查补充营养是否与肇事者的肇事行为有因果关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几个问题的说明》对营养费的确定,以两者为基础,一是受害者的障碍状况,二是参考医疗机构的意见。1、所谓残疾情况,按照文义说明,应包括一般伤害和残疾情况。一般应根据受害人受伤情况和伤残的具体情况,从其治疗和康复的实际需要来确定。2、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在一些人身损害的情况下,是否需要营养品进行辅助治疗,不是普通人能够决定的,而是必须根据专家的意见进行决定。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4条规定,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2、营养费是受害人通过平常饮食的摄人尚不能满足受损害身体的需求,而需要以平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作为对身体补充而支出的费用,是一种辅助治疗。 3、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伤情显著轻微,不需住院治疗的,一般不赔偿营养费。受害程度达轻伤以上者,赔偿营养费,赔偿期限从受害之日起到伤情基本痊愈之日止。 4、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参照医疗组织的营养意见,骨折通常是十级伤残,大致是一千左右。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61人已浏览
518人已浏览
572人已浏览
89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