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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低保的审批权限一般在户籍所在地的县级民政部门,村委会没有权利取消低保。但是村委会作为基层自己组织有权对申请和享受低保人的收入情况进行审核...
目前国家政府并没有发布任何取消低保的政策,因此低保制度会一直执行。依据民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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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具体规定。低保被取消的,首先要问明取消的原因。低保的确定和取消是由民政部门决定的,当低保被取消后,要向村委会(居委会)问明情况,查明取消的原因。正式受理申请人提出申请之日起,30天内办结审批手续。《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八条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家庭,应当区分下列不同情况批准其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一)对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额享受(二)对尚有一定收入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享受。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不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管理审批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人提出申请之日起的30日内办结审批手续。
不诚实的人不会取消最低生活保障。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条件的家庭可以获得最低生活保障。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应当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家庭成员申请困难的,可以委托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
没有具体规定。低保被取消的,首先要问明取消的原因。低保的确定和取消是由民政部门决定的,当低保被取消后,要向村委会(居委会)问明情况,查明取消的原因。正式受理申请人提出申请之日起,30天内办结审批手续。《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八条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家庭,应当区分下列不同情况批准其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一)对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额享受 (二)对尚有一定收入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享受。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不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管理审批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人提出申请之日起的30日内办结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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