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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按照规定配备逃生锤、灭火器、急救箱等安全设备的,依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45条的规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2000元罚款。...
超载车辆发生事故的,除应当接受超载处罚外,还可以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根据事故分工的责任,赔偿伤者。当事人的责任是指公安机关交通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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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超载超限的处理,《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公路客运车辆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以200元至500元罚款;超过额定乘员20%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荷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客质量30%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有前两种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消除违法行为。运输单位车辆有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情形,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以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于校车超员,甚至用不具备资质的“黑面包”充当校车的情况,各地交管部门一直都在严格检查、严厉打击。但是,保护幼儿园、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仅靠交警查处还不够,还需要学校、家长们的配合。 蜀黍提醒家长和学校: 1、注意核查校车的营运资质。不乘坐无营运资质的车辆,尤其是安全系数较低的面包车。 2、注意核查校车驾驶员的驾驶资质。没有校车驾驶资质的驾驶员开车型较大的校车,很容易发生意外。 3、注意核查校车所属运营单位的资质。手续不全、没有
黑校车超载处罚是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如果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公安机关还会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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