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彭被高压电烧伤致残,与铁路方从事的高压活动存在因果关系。如果铁路方无法证明损害结果是受害者故意或不可抗力造成的,作为高危经营者,应承担侵权责...
这里有两个法律关系。一是雇主与雇员之间的关系;二是电力设施所有人或管理者与受害人之间的人身损害赔偿关系。向谁索赔由受害人自己选择。雇主在赔偿...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相关解释,对因高压电引起的人身损害是由多个原因造成的,按照致害人的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原因力确定各自的责任。致害人的行为是损害后果发生的主要原因,应当承担主要责任;致害人的行为是损害后果发生的非主要原因,则承担相应的责任。 根据你的叙述,安全保护器没有自动断电,产权设施所有人,应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其他人有责任;多人去电鱼至一人死亡的,涉嫌以危险的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因高压电造成他人人身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电力设施产权人不承担民事责任:(一)不可抗力;(二)受害人以触电方式自杀、自伤;(三)受害人盗窃电能,盗窃、破坏电力设施或者因其他犯罪行为而引起触电事故;(四)受害人在电力设施保护区从事法律、行政法规所禁止的行为。本案系高压线被雷击断,当属不可抗力,电力部门无过错,故不承担民事责任。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692人已浏览
405人已浏览
500人已浏览
52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