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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著作权法中没有明确约定赔偿数额,但在司法实践中可参考以下因素酌情处理: 1、受害人所受损失后果是否严重; 2、侵害行为致作品价值降低程度;...
1、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2、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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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2、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 3、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 4、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 6、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 7、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8、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
著作权亦称版权,是指作者对其创作的文学、艺术和科学技术作品所享有的专有权利。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情形之 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
关于著作权纠纷诉讼的管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的规定:“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可以确定若干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 对于《著作权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侵权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规定适用地域管辖。即“侵权实施地、侵权复制品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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