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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的兼并 兼并又称吸收合并,指两家或者更多的独立企业,公司合并组成一家企业,通常由一家占优势的公司吸收一家或者多家公司。 兼并是指通过...
公司兼并与收购的区别在于: 1、包含兼并的广义合并中参与合并的企业或被兼并企业就将丧失原有的法人资格而收购中,被收购企业作为经济实体仍然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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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收购兼并的动机的动机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扩大生产经营规模,降低成本费用; 2、提高市场份额,提升行业战略地位; 3、取得充足廉价的生产原料和劳动力,增强企业的竞争力; 4、实施品牌经营战略,提高企业的知名度,以获取超额利润; 5、为实现公司发展的战略,通过并购取得先进的生产技术,管理经验,经营网络,专业人才等各类资源。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简述兼并与收购 1、兼并 狭义的兼并是指在市场机制的作用下,企业通过产权交易获得其它企业的产权,使这些企业的法人资格丧失,并获得其控制权的经济行为。狭义的兼并相当于《公司法》和会计学中的吸收合并。 广义的兼并是指在市场机制的作用下,企业通过产权交易获得其它企业的产权,并企图获得其控制权的经济行为。广义的兼并除了包括吸收合并以外,还包括新设合并与控股等形式。 2、收购 收购是指对企业的资产和股权的购买行为。收购涵盖的内容较广,其结果可能是拥有目标企业几乎全部的资产或股份,从而将其吞并;也可能是获得企业较大一部分股份或资产,从而控制该企业。 3、企业并购从目标公司的性质上可划分为:上市公司的并购和非上市公司的并购。 (1)上市公司的并购 上市公司的并购是指并购的目标公司为上市公司的经济行为。收购上市公司是一项相当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到相当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从未进行过上市公司收购的收购方经常会遇到这样或那样的困难,而一旦出错,轻则会延缓收购进程,增加收购的难度,重则会使收购方在经济利益上遭受损害,甚至可能导致整个收购计划的夭折。因此,聘请专业从事上市公司FPFIG做为收购活动的财务顾问就显得格外重要。 FPFIG在长期实践中对解决上市公司收购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我们有能力协助企业妥善解决收购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棘手问题。 (2)非上市公司的并购 非上市公司的并购是指并购的目标公司为非上市公司的经济行为。
一、合并所谓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依照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通过订立合并协议,共同组成一个公司的法律行为。具体包括吸收合并(merger)与新设合并(cosodtio)两种。二、收购收购(cqisitio)通常是指一个公司通过产权交易取得另一家公司一定程度的控制权。具体来讲,依据划分的标准不同,可以分为横向收购、纵向收购与混合收购等多种类型。三、兼并兼并,则情况比较复杂。因为在我国公司法中,并没有明确界定这一词汇,并且在实践中常常出现混用的情况。因此,对于它是不是一个法律概念的问题争议很多。在我国,兼并有时与吸收合并同义,有时又与收购相同。具体来说,目前企业兼并的主要形式包括: 1.承担债务式兼并; 2.购买式兼并; 3.吸收股份式兼并; 4.控股式兼并。四、并购并购的涵义则更为广泛。它是指涉及目标公司控股权转移的各种产权交易形式的总称。因此企业并购的过程实质上是企业权利主体不断变换的过程。兼并与并购两者相较,仅仅是语意表达的侧重点有所不同,前者强调行为,而后者更重结果。并且两者都是经济学词汇,而非严格意义上的法律术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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