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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改制方案的内容与格式 一、发起人 介绍主发起人和其他发起人的基本情况,出资方式 二、改制遵循的基本原则 三、改制重组方案...
不论采用何种方式设立股份公司,都应达到以下基本要求: (1)形成清晰的业务发展战略目标; (2)突出主营业务,形成核心竞争力和持续发展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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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骤如下: 1、申请。向有关政府部门提交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 2、原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作为拟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将其净资产按规定的比例投入到拟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3、出具验资报告。 4、制定公司章程,召开创立大会。 5、创立大会结束后,由公司董事会向公司登记管理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6、在媒体上公告。 根据《公司法》第76条规定,成立股份公司的条件如下: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六)有公司住所。
一、什么是股份改制 股份改制,即股份制改造,是指普通企业按照《公司法》和《证券法》等法律规定,改造为股份制有限公司。股份制改造的目的在于建立产权清晰、权责分明、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并为企业成功上市融资提供体制基础及实体资质。股改后,企业所有权和经营权既相分离又相统一,筹资面广、股东既按股份又承担相应风险。 二、股份改制的基本程序 1、首先进行股份制改造的基础性工作。对拟改造企业进行资产评估及产权界定。资产评估是由专门的资产评估机构和人员来完成的,它为下一步的产权界定提供了基本的价格依据。这里包括两种可能出现的情况:一是对整体改造的老企业的资产评估及产权界定,二是对拟新建股份制企业各方所投资产的评估及产权界定。前者是针对老企业的整体资产,后者是针对各方拟投的单项资产。资产评估中应该重点注意的问题有两个: 1、评估对象如果是国有企业或国有资产时将有一定的审批和确认过程,对评估机构也有一定的资格要求。 2、重点选择好对土地的处置方法。最后在资产评估的基础上完成产权界定,其应遵循的原则是“谁投资、谁拥有产权”。一般来说,只要资产评估进行的合理、准确产权界定就容易进行,但有些国有资产的产权界定由于其它因素较多相对复杂。 2、资产评估和产权界定完成后,依据《公司法》规定建立合理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其基本结构图形如下:股东大会(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它具有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其报酬事项、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其报酬事项等重大事项决定权。股东大会(股东会)是由股东组成的。股东所占公司股份的多少取决于进行评估和验资后其所投资产的数量,因为我们国家实行的是法定资本制度,所以实收股本总额即为注册资本。在公司拟成立时,制定公司章程是非常重要的一项内容。其中“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章程由全体股东共同制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由发起人制订,但必须由创立大会通过。公司章程是公司的法律约束性文件,其内容涉及到公司的方方面面,所以制定时一定要慎重全面。董事会是公司的执行机构,它直接对股东大会(股东会)负责。其成员是由股东或发起人推举,由股东会或创立大会选举产生,其中董事长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全体董事会成员选举产生。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股东大会(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西方所倡导的三权分立的原则。法人治理结构中最下面的一层是总经理,他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总经理可以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拟订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然后报请董事会批准,设置完善公司内部的各职能部门后,公司的管理组织形式基本形成。 3、股份制企业应当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逐渐完善各项内容,确保其规范化运做。改造成为股份制企业并不是股份制改造的最终目的,企业的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及其相关机构应该明确各自职权及义务,最终形成有协调、有配合、有监督的有机组织体。
1、企业应首先确定改制上市的各中介机构(保荐人、律师、会计师等),并与各中介机构签订委托合同。 2、律师等中介机构应侧重各自专业领域,全面对企业进行尽职调查。 3、根据尽职调查的结果,中介机构应协助企业共同制定改制上市的总方案,并根据方案订出改制上市的工作时间表。 4、中介机构开始围绕改制总方案和工作时间表协调开展工作。(涉及国有资产的应开始办理国有资产的评估、审批手续) 5、根据审计、评估的初步结果,确定五个以上的发起人及出资比例,签订《发起人意向书》 6、召开发起人会议、签订《发起人协议》,办理工商名称预先核准手续。 7、根据《发起人协议》办理有关出资的事宜,可刻制股份公司筹委会公章,开立出资设立股份公司的银行帐户。 8、律师协助企业制定出全套报送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股份公司的申报文件,并根据股份公司的设立方式起草各项文件(如章程草案、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出具股份公司设立法律意见书。 9、省政府(或国务院授权部门,如外商投资股份公司应报国家商务部)批准设立股份公司并下达批准文件。 10、各发起人出资到位,会计师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同时办理相关资产的过户登记手续。 11、在政府部门批准后一个月内召开股份公司的创立大会,律师协助制定创立大会的系列材料。 12、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股份公司设立的工商登记手续,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股份公司正式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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