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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天津市居住证所有者可以为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随行儿童在市内接受义务教育,居住地区县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按市内有关规定安排就读。居住...
根据《居住证暂行条例》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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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口本去补办暂住证和身份证。《居住证》损坏难以辨认或者遗失的,《居住证》持有人应当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公安机关委托的外来人员社区登记服务机构申请办理换领、补领手续。身份证丢失后,本人应尽快携带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户政大厅,进行丢失补证的申报。民警对户口簿、本人、电脑户籍上的信息核对后,对当事人进行信息采集和证件办理。申领人可以就近向工作地、暂住地任意一个户籍派出所交验以下证明证件:申请异地补领《居民身份证》 1、申领人有效期内的《暂住证》或《工作居住证》或《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卡》; 2、申领人本人到派出所拍摄居民身份证数码照片,并现场采集指纹信息。 3、申领人领取证件时,需持《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派出所领取。 4、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补领《居民身份证》的,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补领,并提供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天津市居住证申请表》和天津市证件数码相片检测中心出具的近期照片认证回执。 2.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本人配偶或子女共同在津居住的,还应提供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和出生医学证明。 3.在本市合法居所的证明: (1)居住在自有住房的,提供自有住房房地产权证或者与配偶、子女共有住房房地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尚未取得房地产权证的,提供《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契税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居住在租赁住房的,提供房屋租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3)居住在居民家中的,提供房主同意居住的证明和房地产权证或其他合法居所证明复印件; (4)居住在单位内部的,提供单位出具的住宿证明; (5)居住在学校内部的,提供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 (6)其他合法居所证明。 4.在津就业的,还需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在津投资开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还需提供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是关于天津如何办居住证明吗需要哪些材料的解答 法人申请人办理集体申领居住证时,除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申请人员名册
自2014年1月1日起,天津市正式启动外来人口居住证申领和发放工作,实行多年暂住证将不再办理。按规定,在天津市已居住半年以上且拟继续居住的境内来津人员,均应申请居住证;凡符合条件的居住证持有人,均可通过积分方式申请天津市常住户口。申请居住证应提供的基本材料:(一)《天津市居住证申请表》及居住证照片。(二)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本人配偶或子女共同在津居住的,还应提供《居民户口簿》、《结婚证》及子女出生证明。(三)天津市合法居住证明:1、居住在自购住房的,应当提供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或者购房合同复印件;2、居住在租赁住房的,应当提供租赁协议、治安责任保证书和合法有效的住房证明复印件;3、居住在单位内部的,应当提供单位出具的住宿证明;4、居住在居民家中的,应当提供房主同意居住的证明和房屋产权证复印件;5、居住在学校内部的,应当提供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6、其他合法居住证明;(4)在津就业的,还需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在津经商的,还需提供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XX单位集体申请居住证人员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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