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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释是激励罪犯改造的刑罚制度,减刑、假释的适用应当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最大限度地发挥刑罚的功能,实现刑罚的目的。...
1、调动服刑罪犯本人缴纳罚金的积极性。在司法实践中,假释适用率较低,减刑适用率较高。但是在减刑、假释时基本上没有考虑罚金刑的实际执行情况,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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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给别人的感觉就是和文化大革命有点相似,本本主义,教条主义,一些职务犯罪人,他们曾经为国家做出一些贡献,虽然他们犯了错,得和其他的罪犯享受权利一样吧,总不能比强奸,杀人严重吧,国家现在根本不问什么情况一味的不给办减刑,特别那些几万块钱的受贿罪的,判5年,现在4年了一天也没给减,该减了,又暂停了,太不公平了
职务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犯罪、涉黑犯罪等罪犯(以下简称三类罪犯)有严格的规定和程序。国家对此有严格规定。但并不是说不能减刑。具体规定如下:对依法可以减刑的三类罪犯,必须从严把握减刑的起始时间、间隔时间和幅度。被判处十年以下的,执行二年以上方可减刑,一次减刑不超过一年有期徒刑,两次减刑之间应当间隔一年以上。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执行二年以上方可减刑,一次减刑不超过一年有期徒刑,两次减刑之间应当间隔一年六个月以上。被判处的,执行三年以上方可减刑,可以减为二十年以上二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后,一次减刑不超过一年有期徒刑,两次减刑之间应当间隔二年以上。缓期执行罪犯减为无期徒刑后,执行三年以上方可减刑,可以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后,一次减刑不超过一年有期徒刑,两次减刑之间应当间隔二年以上。
现在给别人的感觉就是和文化大革命有点相似,本本主义,教条主义,一些职务犯罪人,他们曾经为国家做出一些贡献,虽然他们犯了错,得和其他的罪犯享受权利一样吧,总不能比强奸,杀人严重吧,国家现在根本不问什么情况一味的不给办减刑,特别那些几万块钱的受贿罪的,判5年,现在4年了一天也没给减,该减了,又暂停了,太不公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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