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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应该先看死者是否有遗嘱,有遗嘱的,应按执行。3、没有遗嘱的,应该确定哪些人可以作为继承人继承人分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4、最后,才是确定各继承人的份额。按照的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1、没遗嘱的按法定继承分割。 2、如果该房屋属于爷爷奶奶共同财产的,还需把属于奶奶的财产分割之后,再进行继承。 3、爷爷的财产由其继承人继承,即奶奶、伯伯、爸爸(由于爸爸先于爷爷去世,有爸爸的子女代位继承属于爸爸的份额),就是说该房子由奶奶、伯伯、你朋友(如果你朋友有兄弟姐妹的,共同继承属于爸爸的份额)来继承。
国家是不会无偿要你的房子的。你咨询的问题为家庭财产分割纠纷,如果你爷爷未死前能留下一份处理房产的遗嘱就好了。没有遗嘱只能按法定继承,至于该房是否为你们的共同财产以及你们在其中的份额,要凭证据材料说明,例如当时你们付款的凭据。法律只能讲证据。最起码你们对该房屋还是有部分产权的,何况你们现在还住在该房子内。因此,即使你大伯和姑姑要分割的话也只是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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