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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在作出提审、省高院提审基层法院决定之日起3个月以内审结,需要延长期限的,不得超过6个月。接受抗诉...
对于基层法院该如何加强审判工作,可以从以下几点入手: 1、要注重审判管理与人民法院的人事管理、政务管理的协调沟通,形成人民法院审判、人事、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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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规定高院指定基层法院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确有必要将本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应当报请其上级人民法院批准。下级人民法院对它所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认为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可以报请上级人民法院审理。 由于高级法院已经是法院的最高层级,其执行的案件不可以指定下级法院执行。
【1】不服省高级法院再审判决,可以向国家最高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提起申诉。在申诉期间,不停止省高级法院判决的执行。如果是刑事案,最高法院改判无罪,申请人可以获得国家赔偿。省高级法院的判决,裁决是终审判决。【2】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第二审的判决、裁定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都是终审的判决、裁定。
基层院提起抗诉的方式: 1、基层检察院认为本级法院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时,应在10日(判决)或5日(裁定)内向上一级法院提出抗诉; 2、基层检察院应通过原审法院提起抗诉书,并抄送上一级检察院; 3、原审法院移送抗诉书及案卷、证据至上一级法院,并将抗诉书副本交至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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