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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先育是指在没领取结婚证与准生证的情况下,将孩子生出来,这违背了各地方的《新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属于违法行为。按照规定,孩子出生后要缴纳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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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各地处罚的标准不一样,如河北的处罚细则是这样规定的: 第四十二条对计划外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夫妻双方,分别按下列规定一次性征收计划外生育费: (一)虽够法定婚龄但未登记结婚而生育的,按本人9个月收入的金额征收; 对未到生育年龄而又未婚生育的,每提前一年加收一年的罚款。如女方20岁才到结婚年龄,但是16岁就生孩子了,就是要多收4年的罚款。 (二)依法结婚后未领取《生育证》而生育的,按本人2个月收入的金额征收; 你说的条件符合第一款,以上作为参考,你可以咨询一下你所在地的计划机关。
这要看城市还是农村了,农村的话一点点就好了。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开除处分,其他人员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组织给予纪律处分:(一)不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生育子女的;(二)以收养等形式规避法律法规生育子女的;(三)婚外生育子女的;(四)非婚生育子女的。至于“要罚多少钱”,可直接向当地县级计生局(卫计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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