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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第21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
异地离婚主要是指夫妻打算离婚,但一方或者双方不在婚姻登记地居住的情况。我国法律规定离婚有协议离婚(去民政局离婚)和诉讼离婚(去法院离婚)两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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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条件的前提下,可以的: 1、当事人在当地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或稳定就业并参加城镇社会保险的; 2、本人、配偶及共同居住的直系亲属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淮政发〔2015〕123号):二、进一步调整户口迁移政策:(一)全面放开城镇落户限制 2.进一步降低落户市区条件门槛。具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或稳定就业并参加城镇社会保险的人员,本人、配偶及共同居住的直系亲属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6.放宽合法稳定住所落户条件。对于购买的商品房或迁移安置房已交付使用、房屋所有权人已实际入住,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凭购房合同、付款和缴税凭证等合法有效证明落户。
《民事诉讼法》第21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不知道您是双方愿意离婚还是只有一方想离婚,是双方都是外地人还是只有一方是外地人,不同的情况处理方式不一样,所以只能给您以下内容参考: 一、双方都是外地户口的,目前深圳的民政部门是不予办理离婚登记的,但是如果被告方在深圳居住一年以上,并有相关的居住证明,无论你们双方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具备了上这个条件后方可按诉讼离婚的程序由人民法院判决或调解离婚,法律效力和在民政部门登记是一样的。 二、如果其中一方是深户的,双方都同意离婚的,即可到民政部门办理登记离婚,又可以到法院调解离婚,如果只是其中一方同意,那只能按第一条进行诉讼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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