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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二胎生育证》的一般程序: 1、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首先要填写《照顾生育第二个子女申请审批表》,然后分别报男、女双方所在单位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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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流程如下:1、向女性户籍所在地村(居)委员会收到《再生育申请.审查表》,如实填写表中规定的所有栏目,签名,贴上女性一寸无冠照片,将申请书发送给双方所在单位(没有工作单位的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进行验证盖章。2、凭结婚证,户口簿和双方所在村(居)委会或单位签字盖章的《再生一胎生育申请.审批表》到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机构审查。3、女性户籍所在地乡(町)人民政府、街道事务所在村(居)委员会和公司签字,盖章的再生育申请、审查表后,确认申请人的情况和是否发表,向县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提交,县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在20个工作日内审查决定。4、双方都是农民夫妇的再生申请,县级人口计划生育部门同意由乡(镇)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机构批准的,由乡(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机构批准发行。5、如果双方都是独生子女,(1)必须在女性户籍所在社区处理。(2)和头胎准生证不同,二胎准生证需要先办理,再怀孕。(3)双独家庭二胎准生证办理所需材料:夫妻双方身份,结婚证,一胎出生证明,户口本,夫妻双方独生子女证,夫妻双方的父母的户口以及其中一人的身份证,母亲的1寸登记照两张。
以威海市为例二胎生育证件(生育证)办理程序怎样?在威海,生育证由女方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涉外生育、港澳台同胞生育、归国华侨和出国留学人员生育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根据《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生育证》是育龄夫妻经县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取得生育第二个子女的许可凭证。《生育证》由女方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涉外生育、港澳台同胞生育、归国华侨和出国留学人员生育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一)个人申请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应在妊娠前,到女方户籍所在地的镇(街道)计生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证件和证明:1.双方签字(摁印)的二孩生育申请书(样式见附件1)。2.双方的身份证件、结婚证、户口证明(原件+复印件)。3.现家庭(含子女)近期2寸彩色合影照片(3张)。4.双方各自的生育情况证明(样式见附件2)。属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该证明由所在单位出具,否则由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或乡镇(街道)计生部门出具。5.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需提供各自父母的独生子女证、结婚证(原件+复印件)。若无法提供原件,则需提供各自父母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或工作单位出具的其父母只有一个子女的证明((样式见附件3),申请人父母均亡故(失踪)的,需在本人生育情况证明中加注“本人系独生子女”。家庭现有子女系收养的需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证》(原件+复印件);7.再婚家庭需提供再婚方的离婚判决书(协议书)(原件+复印件);8.镇级以上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或卫生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妇女)当前未孕证明(须有经办人签字盖章)。9.省《条例》规定的其它特殊情形的证明(病残儿鉴定通知书、外海远洋捕捞证明等)。(二)镇级审核镇(街道)计生部门对二孩生育申请应及时受理、审核,并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审核意见书》及所有材料(一式2份)报县级审批。报批前镇(街道)应对申请人的具体情况进行调查落实,对不符合条件的应附调查说明;所有证件复印件须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在复印件上签字(摁印)确认。(三)县级审批县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办结审批手续。对符合条件的制发《生育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制作书面不批准生育告知书。并将所有审批材料一份登记存档,另一份返回镇(街道)存档备查。
1、申办人凭双方户口本,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再婚的还需同时带历次离婚证和加盖查档章的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调解书)到户籍所在地社区或者街道办填写《计划生育服务证登记表》。2、将材料和登记表交给办理的工作人员。3、工作人员核实后收复印件退原件受理申请后即可领取《生育服务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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