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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见】公诉案件,是不能私了的,刑事案件的撤销必须要公安机关提出。一、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1、不可以,公安立案侦查是国家公行为,是不允许当事人协商的。故意伤害是属于公诉案件,一旦进入司法程序,就不允许当事人进行撤诉,但是若伤害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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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是公诉案件,不会因为被害人不追究刑事责任而撤案。 被害人的谅解只是在量刑时,可以作为从轻情节充分考虑。 家属应该及时委托律师帮助会见、了解客观案件情况,申请取保候审,根据案件情况替他作无罪或罪轻辩护,争取从轻量刑或缓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现在像申请撤诉恐怕是不行的,因为故意伤害属公诉案件,尤其是现在人已被拘留,想私了恐怕是不行的,现在不是受害人车不撤诉的问题,而且公安机关已经立案了,他们也不会轻易撤销案件的,建议你还是尽快委托律师介入,方便更公安了解案件情况和会见你的孩子了解案情,看看有无撤案的可能,如果没有的话就要准备从从轻和减轻情节上面入手争取罪轻辩护。法律追求事实和真相,但更注重证据和细节,如果证据不足,我们的权益很难很好的得到法律保障;而细节更是关系我们的切身利益。
故意伤害罪不能撤销。 公安立案侦查是行使国家司法权的行为,不允许当事人协商。故意伤害属于公诉案件。一旦进入司法程序,当事人不能申请撤销案件。但伤害程度低于轻伤的,当事人可以调解,不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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