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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10岁的子女不愿意被探视的话,则没有办法,也不能够申请强制执行,因为子女已经具备了独立思考的能力了。 1、我国的《婚姻法》有规定:对于拒绝...
如果你向法院起诉探视权,一般法院会判决另一方在每个月的单周或双周的某一天行使探视权,也可能会有一至两天的探视时间。如果另一方行使探视权明显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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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探望权从法理上看,是基于亲权的一种派生权利,只要身份关系存在,探望权就应该是非直接抚养一方的权利。如果判决书、调解书或离婚协议规定了孩子的探视权,但在实际的履行中,一方或其父母以各种理由拒不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享有探望权的一方可通过所在地的居委会沟通协商,协商未果的话,可在收集相关证据的前提下,向人民法院提起侵权之诉。目但注意的是,法院强制执行一般只会采取排除妨碍措施,而不会对孩子的人身采取强制措施。
有抚养权的一方不让另一方探视孩子,可以向法院起诉探视权,一般法院会判决另一方在每个月的单周或双周的某一天行使探视权,也可能会有一至两天的探视时间。如果另一方行使探视权明显影响孩子的成长健康,或十周岁以下的儿童明确不愿被另一方探视,可另行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暂时中止另一方的探视权。除此之外,任何人不能剥夺另一方对孩子的探视权。
有权探视,受到阻挠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解决。具体方式如下: 看你是通过什么方式离婚的,如果是协议离婚,请持协议及相关手续,到法院起诉,要求法院确认具体探视的方式和时间,对方不执行法院判决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探视的方式和方法。 如果是在法院判决离婚的,如果判决或调解书明确了探视的具体方法,可以直接申请强制执行。 一般在判决时法院不会明确探视的具体方式,如果没明确,须另行起诉明确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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