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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播淫秽物品罪,是指不以牟利为目的,在社会上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行为。(一)本罪与非罪的界...
传播淫秽物品罪,是指不以牟利为目的,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行为。 (一)本罪与非罪的界限 第一,严格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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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严格认定淫秽物品的范围。有关人体生理、医学知识的科学著作不是淫秽物品,包含有色情内容的有艺术价值的文学、艺术作品不视为淫秽物品。 第二,本罪与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的界限两罪之间有着明显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传播淫秽罪在主观上没有以牟利为目的。而后罪必须以牟利为目的。
传播淫秽物品罪的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淫秽物品的管理秩序。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但行为人不必出于牟利目的。 传播淫秽物品罪的认定: 1、本罪与非罪的界限。 (1)严格认定淫秽物品的范围。 (2)严格掌握传播的概念。 (3)严格把握“情节严重”这一要件。 2、本罪与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的界限。 两罪之间有着明显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传播淫秽罪在主观上没有以牟利为目的。而后罪必须以牟利为目的。
传播淫秽物品罪的认定为: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是指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传播淫秽物品的行为。属于淫秽色情罪的一种。 1、侵犯的客体为国家对文化出版物品的管理秩序和社会的善良风俗。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的犯罪对象仅限于淫秽物品。 2、客观方面表现为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行为。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为选择性罪名。实施上述行为之一的,即可成立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同时实施上述多数行为,如在制作后进行传播的,也只认定一罪,不实行数罪并罚。 3、犯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单位也可构成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 4、主观方面为直接故意,同时具有牟利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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