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危险驾驶罪,从重处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
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一)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发布的《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GB19522—2004)中规定,驾驶人员每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20毫克,并每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小于80毫克为饮酒后驾车;每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80毫克为醉酒驾车。醉酒驾驶处拘役并处罚金,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一)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二)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等于80mg/100ml属于醉驾,饮酒后,血液中含有酒精成分,但是达不到醉驾标准的构成酒后驾车。 醉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根据《刑法》修正案(八)规定: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12人已浏览
664人已浏览
579人已浏览
71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