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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是指通过引诱、教唆、欺骗等方式,促使他人吸毒、注射毒品的行为。那么,教唆他人吸毒的立案标准是什么?教唆他人吸毒是该...
教唆他人自杀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论处,但考虑到在教唆他人自杀过程中,自杀者的行为往往起决定作用,因此,应根据案情从宽处罚。 如果教唆行为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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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留他人吸毒,自首加立功,是否能缓刑,区别对待。否则,不能判缓刑。《刑法》第七十二条【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第七十三条【考验期限】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第七十四条【累犯不适用缓刑】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通常不会。会对当事人进行教育。如果自杀行为影响了公共秩序,比如在道路上影响了交通,在大楼里影响了公共秩序,在政府办公室还可以构成妨害公务,那时根据情节轻重,可能会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行政拘留。自杀行为是生命法放弃和处分,是不负责任的行为。没有自杀成功,更说明不能走这条路。好好珍惜,生命每个人都只有一次,不仅是上天给予,更是父母的恩赐!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三)》第九条〔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案(刑法第三百五十三条)]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应予立案追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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