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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的外婆有一套商品房,外婆有四个子女,但是外婆想把房子给自己的外孙甲。可以吗? 1、甲的外婆作为房屋的产权人,是有权利决定房子的归属、处置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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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以你表述,你外公是该房屋的承租人,经单位同意有购买权,你以及你母亲等属于居住权人,拥有居住权,如果经你外公和你外公单位同意,共同居住人也可以购买。2、你外公不需经共同居住人同意,即可购买该公租房,你外公买房的行为合法有效,具有法律效力,因此你外公已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该房屋是你外公外婆的共同财产。3、共同居住人一旦离开,就丧失了居住权,因此,你和你母亲没有该房的居住权。4、外婆、外公相继去世,就是说你外婆先去世、外公后去世,那么你外婆去世后,他们的共同财产中1/2属于你外婆的,另外1/2属于你外公的,你外婆的这1/2的财产,由你外公、母亲和你舅舅继承,也就是你外公有2/3,你母亲和你舅舅各有1/3。你外公去世后,遗嘱给你舅舅,只能将其2/3财产给你舅舅。5、遗嘱需要满足法定的形式才有效。1)自书遗嘱,自书遗嘱必须由立遗嘱人全文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制作的年、月、日。2)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3)录音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见证的方法可以采取书面或录音的形式,录音遗嘱制作完毕后,应当场将录音遗嘱封存,并由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4)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6、因此,如你起诉主张当时外公签的住房协议无效,不会得到法院支持,会败诉。7、如遗嘱合法有效,你母亲可以起诉要回自己应当继承的1/3的财产;如遗嘱无效,你母亲可以起诉要求继承你外公的遗产,也就是1/2的你外公外婆的共同财产,具体到该房子也就是一半。
孙女是户主,可以赡养祖父母,但有前提条件。《民法典》规定,孙女有负担能力时,有义务赡养已经死亡或者无法赡养子女的祖父母。
如果母亲还在世:外孙女不能代替母亲继承外婆的遗产。如果母亲已经先于外婆去世:外孙女和母亲的其他子女可以继承外婆的遗产,属于代位继承,但如果外婆有遗嘱指定其他人继承的除外。如果母亲先一外婆去世:外孙女在取得代位继承权的同时,也有赡养外婆的义务,如果有能力赡养却不赡养,应当少分或不分遗产。所以,外孙女在有能力的条件下,不赡养(不是抚养)外婆是不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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