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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刑事国家赔偿方式的具体规定如下:我国国家赔偿方式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 (一)支...
刑事国家赔偿标准:最高人民法院于5月16日下发通知,公布了自2018年5月16日起作出的决定涉及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的标准为每日284.7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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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刑事赔偿义务机关处理程序: 刑事赔偿义务机关处理赔偿,以侵权行为的违法性已经确认为前提。这一点与行政赔偿的单独提起的程序相同。 2、刑事赔偿义务机关处理程序有以下内容: (1)如果有两个赔偿义务机关,请求人可以向任何一个提出赔偿请求。 (2)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在收到赔偿请求之日起2个月内作出决定,逾期不作决定或者请求人对赔偿决定不服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30日或者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其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 3、刑事赔偿复议程序: (1)刑事赔偿复议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 (2)刑事赔偿复议应当自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2个月内作出复议决定,赔偿请求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或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或自复议决定期限届满之日起30日内,向与复议机关所在地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提出赔偿请求。 4、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的决定程序: (1)设置:中级以上人民法院设置赔偿委员会,赔偿委员会由3至7名审判人员组成。 (2)管辖:刑事赔偿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管辖,如果赔偿义务机关为人民法院的,则由其上一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管辖。 (3)处理程序:是一种非诉程序,应自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作出赔偿决定,决定为终局决定,一经作出,即产生法律效力,必须执行。
1、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2、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3、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4、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5、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国家刑事赔偿的范围是什么?1、在刑事诉讼中,错误拘留、错误逮捕、无罪判决;刑事强制供应、非法使用武器、警察武器、殴打或者其他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的;二、非法查封、扣押、冻结、追回等措施造成财产损害的。3、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1。因公民故意作虚假证明,或者伪造其他有罪证据被拘留或者判处刑罚的。二、依照刑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不承担刑事责任的人被拘留。这主要包括:(1)14岁以下的人;⑵14岁以下,16岁以下,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3)精神病人在无法识别或控制自己行为时犯罪。这些人被无罪释放的原因不是缺乏犯罪事实,而是出于人道主义的考虑免除了刑事责任。因此,国家当然不应该承担赔偿责任。三、依照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十四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被拘留。这主要包括:(1)情节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犯罪的;⑵犯罪已过追诉期限的;(3)被赦免处罚的;(4)依照刑法告知处理的犯罪,未告知或者撤回告知的;⑸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6其他法律规定免除刑事责任。4、刑事侦查、检察、审判职权机关和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工作人员与刑事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5、因公民自伤、自残等故意行为造成损害的。6、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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