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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商标法》第九条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同时该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申请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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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报。申报条件:1.由本省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生产,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2.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的规定;3.实物质量在省内同类产品中处于领先水平或者达到国内、国际同类产品先进水平;4.产品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在近3年省级以上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全部合格,出口商品检验全部合格,未发生国外索赔事件;5.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并有效运行,未发生重大质量责任事故;6.企业具有完善的计量检测体系和计量保证能力;7.企业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市场评价好,用户满意程度高;8.产品的年销售额、利税居省内同类产品前列。
注册专利手续如下: 一、填写《申请专利指令函》或提供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全称)、地址、邮编;设计人的姓名、地址、邮编;办理该外观设计联系人的电话、传真、联系地址。 二、填写《委托书》 请使用由我所提供的《专利代理委托书》书式; 请参照该《专利代理委托书》的“填表注意事项”填写。三、提供该外观设计图片或照片(一式三份) 图片或照片是指该外观设计产品的六面正投影视图(即:主视图、后视图、左视图、右视图、俯视图、仰视图、)和立体图,如果视图是对称的,可以省略一幅视图,但需要用文字说明; 上述图片或照片中的视图尺寸比例要一致,图片或照片的尺寸大小应当在3cm×8cm与15cm×22cm之间; 图片或照片的背景应是单色,该背景不得有与本外观设计无关的其它物品或图案; 要求保护色彩的外观设计,要提交彩色图片或照片; 如果不熟悉图片或照片的制作要求,我所可以代为制作申请所需的图片或照片。 四、费用 委托我所办理专利代理业务的,应同时支付官费和代理费,详细收费标准请与我们联系。
《商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如果侵犯了他人在先取得的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专利权人可以在异议期内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对于已经注册的商标侵犯了他人在先取得的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专利权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无效该注册商标,对无效裁定不服,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取诉讼。上述外观设计专利权人提起无效的期限是指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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