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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东承担的责任有: 1.按期缴纳所认缴的资本;股东出资在注册公司的时候,会选择认缴出资额,先实缴一部分,剩余部分则按期缴纳,在公司章程规...
不承担。 1、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一旦完成了出资义务,那么公司的债务就应当由公司独立承担,股东只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但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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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负法律责任。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发其财产承担有限的民事债务,如果公司的股东有虚假、抽逃出资,或者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承担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一百九十九条【虚假出资的法律责任】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第二百条【抽逃出资的法律责任】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代持又称委托持股、隐名投资或假名出资。 在代持中,存在两方主体,即实际出资人和名义出资人,此两方主体通过代持协议这一纽带建立关系,由实际出资人出资,但以名义出资人的名义将此出资投入到目标公司,由名义出资人代实际出资人在公司履行股东的权利义务。 实际出资人和名义出资人是公司法相关司法解释对代持关系两方主体的称呼,在实践中,此两方又被称为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
1、旧股东。 2、不是。 3、逃税罪的追究不会因犯罪嫌疑人事后的行为而对其产生影响。 原因: 1、对犯罪行为的追究是对犯罪当时行为的追究。如果旧股东对逃税行为有责任,当然要追究该自然人的责任。如果新股东对逃税行为没有责任,当然不会追究该新股东的责任。 2、对于逃税罪来说,可能会同时追究单位与自然人的责任。对于自然人来说,应追究对于逃税行为有责任的人(也就是题中说的原股东)。对于单位来说,公司还是那个公司,如果公司被罚款,那公司就应该承担罚款。从单位罚款这个角度来看,新股东也会受到损失。但是,这确实是公司的损失。新股东如果逃税行为没有责任是不会受到处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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