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知识产权保护的基本程序: (一)树立企业知识产权战略; (二)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三)积极应对国际知识产权侵权之诉; (四)深入了解研...
知识产权保护的基本程序: (一)树立企业知识产权战略。 (二)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三)积极应对国际知识产权侵权之诉。 (四)深入了解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提问者,依据知识产权与其他(一般)民事权利联系和区别,知识产权的对象为包括商标、专利、版权(著作权)在内的以独创构思为核心并附以载体表达的民事权利。知识产权和其他(一般)民事权利的区别主要源于知识产权本身的特殊性,即知识产权的对象具有复制性、地域性、时间性:复制性在于知识产权在载体上重复体现价值特点;地域性源于各个主权国家或地区对其管辖范围知识产权的特殊规定;时间性源于各个主权国家或地区对其管辖范围知识产权时间有效性限制。知识产权本身融合了权利人的财产权、人身权(人格权和身份权),因此单纯对比财产权和人身权,知识产权均有区别。知识产权与所有权区别主要在于所有权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更加排他,由所有权权利人自己意志行使即可完成,所有权是绝对权,具有排他性、永久性特点,而知识产权需要法律和法定程序的保障才能完成;且二者产生权利冲突时候,知识产权必然要让渡于所有权。
国民待遇原则是众多知识产权公约所确认的首要原则。其基本含义是指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各缔约国(成员)之间相互给予平等待遇,使缔约国国民与本国国民享受同等待遇。所谓国民待遇包含两方面的内容: (1)各缔约国依本国法已经或今后可能给予其本国国民的待遇 (2)各该条约所规定的特别权利,即各该条约规定的最低保护标准。关于缔约国国民与本国国民享有同等待遇,国际公约对此有不同的表述,或称为“不低于”、“不歧视”,或称为“不应较为不利”,但总的说来,并不意味着只能给予其他缔约国国民“等同于”本国国民的待遇。换言之,缔约国可以根据本国经济发展的实际状况,给予其他缔约国国民高于本国国民的待遇。国民待遇原则是不同社会经济制度和不同发展水平的国家都能接受的一项原则。
知识产权保护的概念:随着知识产权在国际经济竞争中的作用日益增加,越来越多的国家制定和实施了知识产权战略。面对国际知识产权保护的发展趋势和中国在开放条件下面临的知识产权形势,中国必须加快制定和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保护国家技术安全,促进国内自主创新能力,防止跨国公司滥用知识产权。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世界经济的发展和新技术革命的到来,世界知识产权制度发生了显著变化。特别是近年来,科技日新月异,经济全球化趋势加强,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加快,国际竞争日益激烈。知识或智力资源的占有、配置、生产和应用已经成为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专利的重要性日益突出。2016年4月9日,国家知识产权局表示,要着力构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格局,加快形成强大的知识产权保护合力。据报道,知识产权保护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知识产权本身涉及专利、商标、版权、植物新品种、商业秘密等领域。其保护的权利内容和边界各有特点;保护手段涉及注册、审查授权、行政执法、司法裁判、仲裁调解等。,客观上需要构建知识产权保护的工作格局。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74人已浏览
204人已浏览
182人已浏览
19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