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安当时的政策,是不算超生的,因为当时的国家政策是在1983年1月31日正式出台的。如果你有什么问题,请向当地的政府查阅止文件。...
办理计划生育证明,申请人需携带户口本、身份证等证件到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办理。申请人提供相关材料后,由户籍所在地街道社会事务、人口和计划生...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你说的情况完全是两回事,并非同一概念,不能混为一谈。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的政策,是在2016年元旦后开始在全国全面实施。但此前违法生育子女的行为还得按当时的计划生育政策法规规定的进行处理。国家卫计委明确表示:修订后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施行之日,就是全面两孩政策正式实施之时。在此之前,各地各部门都必须认真执行好现行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维护良好的生育秩序,不得自行其是。这就意味着此前的违法生育子女的行为,还会按现行各省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进行处理的。你可查阅该条例。
计划生育工作计划或者总结都是要根据当地的情况来写的,不过也要结合国家的政策,可以参考一下下面的范文来写,希望对你有用。 计划生育工作计划范文格式: 根据镇党委政府工作要求,结合社区实际,进一步做好社区计划生育工作,提高社区计划生育水平,促进社区计划生育工作不断提档升级,特制定2010年计划生育工作计划如下: 2010年计划生育工作计划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南,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结合实际,以为教职工提供优质的生殖保健服务为主要任务,不断提高人口计生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校园环境。 具体计划: 1、进一步提高宣传教育工作整体水平。不断提高群众对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知晓率。对不同人群采取分类指导的办法.对城镇居民,结合城区精神文明建设,开展婚育新风家庭、进学校等活动,通过制作街道灯箱广告、喷绘画、设立“人口”栏目等多种形式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法规,促进生育文化建设;对流动人群,印制可读性强、适用性强、具有实用价值的计划生育宣传品进村入户,如纸杯、塑料脸盆、水桶年画等,定期将计划生育服务进各户,将计划生育宣传手册、宣传品等送进千家万户。 2、逐步建立健全计生系统学习培训制度。建立对社区工作者的跟班轮训制度。每个社区工作者每年到服务站跟班培训两次,社区计生人员主要学习计划统计工作、政策法规、计划生育信息管理系统,生殖健康服务技术和计划生育四项手术技术等;确保完成培训任务;加大对社区工作者的业务培训。 3、进一步规范人口学校建设。结合全镇服务网络建设,采取“同炒一锅菜、各敬各的神”的办法,建立并规范乡镇婚育新风示范基地,在建设高标准的人口学校的同时,将社区人口学校建设纳入镇建工作之中。 4、加强艾滋病的宣传报道工作。面对新形势下艾滋病工作的新情况,着重加强对艾滋病的宣传和报道工作,让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如何预防艾滋病。并以此为主线,广泛宣传生殖保健科普常识。 5、加强自身队伍建设。为适应计划生育信息化管理需要,进一步组织培训班,定期对计生工作者进行电脑培训,提高计生工作者应用信息管理的能力,为实现计生系统的电子政务打好基础。
第十八条夫妻双方或者一方是非农业人口的,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夫妻双方申请,经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 (一)经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组织医学鉴定,第一个子女为非遗传性或者可以避免的遗传性残疾,适宜再生育的; (二)经计划生育技术鉴定患不孕症,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又怀孕的; (三)夫妻双方都是独生子女的; (四)夫妻双方都是归国华侨或者港、澳、台同胞,来我省定居时间不满六年的。 第十九条提倡农业人口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确有实际困难要求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由夫妻双方申请,经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 大中城市的郊区、人口稠密或者生态恶化地区实施前款规定应当从严控制,具体办法由州、市人民政府和地区行政公署制定,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第二十条少数民族农业人口在执行本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基础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双方可以提出申请,经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夫妻双方都是居住在边境村民委员会辖区内的少数民族; (二)夫妻双方或者一方是独龙族、德昂族、基诺族、阿昌族、怒族、普米族、布朗族的。 第二十一条再婚夫妻,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夫妻双方申请,经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夫妻一方为初婚,另一方为再婚并只生育过一个子女的;或者双方都是再婚,其中一方只生育过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 (二)农业人口的再婚夫妻,一方为依法生育过两个子女的丧偶者,另一方为未生育过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504人已浏览
903人已浏览
968人已浏览
33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