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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破产债权是破产宣告前成立的债权。为在破产宣告后恰当公平的满足债权人的债权要求,必须在时间上确定某基准点,以此作为确定债权存在与否的临界线...
1、破产债权是破产宣告前成立的债权。为在破产宣告后恰当公平的满足债权人的债权要求,必须在时间上确定某基准点,以此作为确定债权存在与否的临界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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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破产债权必须首先是一种债权。 债权,是依合同约定或法律设定的民事法律关系中权利主体请求义务主体为一定行为、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简言之,债权是一种请求权。而破产债权则是破产债权人享有的一种请求权。但破产债权不同于一般债权,一般债权人行使的请求权,债务人既可以表现为为一定行为,即积极作为,又可以表现为不为一定行为,即消极不作为。而满足破产债权人的请求权,债务人只能表现为为一定行为,且此种行为是通过破产程序的强制执行来实现的。这是破产债权与一般债权质的区别。 (二)破产债权必须是一种财产上的请求权。 破产的目的,在于使各债权人得到金钱上的公平的清偿满足。所以破产债权必须以金钱或能用金钱作价值评价的财产为客观,此即财产上的请求权。非财产的请求权,如恢复名誉的请求权等不得视为破产债权。 (三)破产债权必须是在破产宣告前成立的债权。 破产宣告前成立的债权是指破产债权发生的原因在破产宣告前已经存在的债权。如果发生在破产宣告之后,则只能是一种新债权,不能做为破产债权。之所以如此,其主要原因在于,一方面,破产宣告后,破产人对其财产已丧失管理处分权,破产债务人自然不得再就破产财产实施任何负担债务的行为另一方面,如果不将破产债权界定在一个时间点上,破产债务人继续与其他民事主体进行经济交往,破产债权就会不断出现和堆聚,破产程序就永无终结的可能。因此,将破产债权界定在破产宣告前是必要的。当然也并非所有破产债权都必须是在破产宣告前成立,作为例外,有的债权虽在破产宣告后成立,但因特殊情况也可作为破产债权。例如,票据发票人或背书人被宣告破产,而付款人或承兑人不知其事实而付款或承兑,因此所产生的债权则可视为破产债权。
1.破产债权必须是在破产宣告前成立的债权 2.破产债必须是不享有优先受偿权的债权 3.破产债权必须是根据破产程序行使的债权 是指破产宣告前对破产企业所成立的,并且只通过破产程序,才可以从破产财产中获得公平受偿的债权。
1、破产债权是破产宣告前成立的债权。为了适当公平地满足破产宣告后债权人的债权要求,必须在时间上确定一定的基准点,作为确定债权是否存在的临界线,统计破产债权的数量。二、破产债权是不享有优先受偿权的债权。有担保的债权具有排他性的强制实现效力,应当先于无担保的债权进行清偿。第三,破产债权是可以强制执行的债权。不是所有的债权都可以通过强制程序来满足。一些债权,尤其是涉及人身性质的债权,大多不得强制履行。就财产债权而言,目的和内容不合法的债权和已经达到诉讼时效的债权属于不得强制履行的债权。4、破产债权是非破产程序不得行使的债权。1、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债权人只能按照破产程序提出财产请求权,不能对债务人提起债务民事诉讼,也不能要求法院强制执行债务人的财产。2、破产宣告后,破产债权只能按照破产程序公平清偿,即按照破产财产清偿顺序和债权比例清偿,不允许债权人行使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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