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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降价不能解除合同,双方应当依约继续履行,不得随意终止。开发商可以要求购房者在约定期限内履行合同义务,或起诉至法院要求购房者及时履行合同...
商品房降价不能解除合同,双方应当依约继续履行,不得随意终止。开发商可以要求购房者在约定期限内履行合同义务,或起诉至法院要求购房者及时履行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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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商品房降价不能解除合同,双方应当依约继续履行,不得随意终止。开发商可以要求购房者在约定期限内履行合同义务,或起诉至法院要求购房者及时履行合同、承担违约责任。 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1、标的物不符合约定 第一百六十五条标的物为数物,其中一物不符合约定的,买受人可以就该物解除,但该物与他物分离使标的物的价值显受损害的,当事人可以就数物解除合同。 2、标的物不符合约定 第一百六十六条出卖人分批交付标的物的,出卖人对其中一批标的物不交付或者交付不符合约定,致使该批标的物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就该批标的物解除。 出卖人不交付其中一批标的物或者交付不符合约定,致使今后其他各批标的物的交付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就该批以及今后其他各批标的物解除。 3、分期付款出卖人的法定单方解除权 第一百六十七条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的,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 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买受人要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 4、贷款人的法定单方解除权 第二百零三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5、出租人的法定单方解除权 第二百一十九条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6、出租人的法定单方解除权 第二百二十四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7、出租人的法定单方解除权 第二百二十七条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1、可以。按揭贷款合同与商品房买卖合同是两个独立的合同,办理了按揭贷款也可以解除买卖合同,二者是互不影响的。但是解除买卖合同后,按揭贷款合同也很可能要被解除,购房人应当返还所贷全部款项,银行应当返还购房人已经偿还的本金及利息。如果贷款的银行因按揭贷款合同解除而受损失,可要求购房人予以赔偿。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因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致使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当事人请求解除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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