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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生效。 债务是婚后产生的,只要是双方自愿签订的,有借款事实,借条有效。 如果该借款用于家庭生活,那么是共同债务,由两人共同承担,如果没有...
离婚一方需要补偿另一方,补偿欠条的金额直接在离婚协议书上写明即可,如男方xxx自愿给女方xxx经济补偿人民币xxx元,在本离婚协议书签订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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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您详细解读,希望您采纳,给我加分。 1、因你们之间有公证协议,毫无疑问,房屋所有权归于您。您丈夫未取得您的同意擅自出卖房屋,属于无效代理,您可要求他将房款全部交付与您,并可追究损失(卖价与市场价的差价)。 2、房屋能不能追回?我看可能性很少。现在法律为了保护交易的安全,对于物权买卖,只要交付或者登记了的,都不支持撤销买卖。除非买卖双方串通,损害实际物权人的利益。 3、公证书上的余下银行贷款,视为您丈夫自愿协助您还房贷,一种承诺,或者一种赠予。现在房屋已不存在,也就不存在还房贷。因此该条已无实际意义。 4、您能追回的钱,我在1中已说明,就是房屋现在的市场价值。
丈夫想伙同情人让打欠条,如没欠款或者不愿写欠条就不要写。欠条是个人或单位在欠款、欠物时写给有关单位或个人的凭证性应用文。欠条今天也有人称作“白条”。欠条也是在日常生活中常见的为证明一方欠另一方财物而立下的字据,一种凭据类应用文体。欠条通常适用于下列几种情况:1、在购买物品或收购产品时,因不能支付或不能全部支付他人的款项而要写张欠条。2、借了他人或单位的钱物到时不能归还,或不能全部归还,有部分的拖欠,此时就需写张欠条。3、借了个人或公家的钱物,事后补写的凭证,也可以称作欠条。
老公欠钱老婆有义务还,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产生的债务,离婚时一般视为共同债务,需要共同偿还。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根据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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