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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法定期间内及时送达诉讼文书。 (2)成立审判组织并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 (3)审核诉讼材料。 (4)调查收集必要的证据。 (5)其他...
第一、检查所函、授权委托书是否已经交给法院,或者准备好,当庭递交。第二、再次审查本案的诉讼时效、举证期限是否有问题。第三、带上己方的证据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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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庭前,为了保证案件审理顺利进行,当事人需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工作: 1、证据分析。当事人应围绕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进行分析,为庭审对证据发表意见做好准备。 2、确认开庭时间、地点。人民法院在开庭3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告知当事人开庭的时间和地点。当事人收到开庭通知后应签收送达回执,并妥善保管开庭通知,开庭通知是进入法庭参加庭审的凭证之一。 3、出庭准备。开庭时,诉讼参加人应向法庭提供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出庭函等,书记员查明诉讼参加人是否到庭,并宣布法庭纪律。审判长核对诉讼参加人的身份、代理人的代理权限等。 综上所述,书记员是法院工作人员之一,负责的业务范围也比较广,在开庭之前要做好准备工作。书记员接受诉讼材料并移送给法官、在开庭之前发送通知书、查验诉讼当事人是否到场、在法官开庭之前维持好相关纪律,宣传开庭注意事项。
(一)、根据原告的诉讼请求,以及提交的相关证据,做一份书面的答辩意见,并收集自己有利的证据,用于支持自己的主张,反驳对方的请求;(二)、庭审过程中,法院会要求被告陈述答辩意见,以及就案件事实部分进行补充说明;(三)、被告在原告举证结束后,需要就原告的证据提出质证意见;(四)、被告举证;(五)、法庭辩论;(六)、最后陈述。
(一)、根据原告的诉讼请求,以及提交的相关证据,做一份书面的答辩意见,并收集自己有利的证据,用于支持自己的主张,反驳对方的请求; (二)、庭审过程中,法院会要求被告陈述答辩意见,以及就案件事实部分进行补充说明; (三)、被告在原告举证结束后,需要就原告的证据提出质证意见; (四)、被告举证; (五)、法庭辩论; (六)、最后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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