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遗嘱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2021-01-20
1、见证人不适格的代书、录音、口头遗嘱无效   《继承法》第十八条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意见》第36条规定,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债权人、债务人,共同经营的合伙人,也应当视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不能作为遗嘱的见证人。 2、未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的遗嘱部分无效   《继承法》第十九条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意见》第37条规定,遗嘱人未保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份额,遗产处理时,应当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所剩余的部分,才可参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   继承人是否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应按遗嘱生效时该继承人的具体情况确定。 3、遗嘱的其他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情形   继承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以上就是110ask.com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存款遗产继承公证的具体程序的相关法律知识,由上述内容可知,存款遗产继承公证需要准备很多证明材料,因此,继承人在办理公证前应该按照公证要求准备好相关的材料,然后再亲自到公证处办理,以免因为材料的缺失白跑一趟。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