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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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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工伤认定程序有如下几步: 1.用人单位申请 职工应该在发生事故或者按照执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在伤亡事故发生或职业病确诊之日起30日内,书面向有管辖权的社会保险行政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2.员工或亲属申报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期限申请认定的,员工或亲属可在伤亡事故或职业病确诊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工伤保险部门报告伤(亡)事故,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具体申请流程: 1.申请人提出申请。 2.经办部门收到书面申请材料后,应当在15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经审核申请材料不齐全的,申请人应按经办部门出具的《补齐材料告知书》在规定的时限内补齐材料。 3.经办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当在15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经审核申请材料齐全的,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经办部门收到申请人提交的全部补正材料后,应当在15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 4.承办人应对申请材料进行实质审查,根据审核需要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据材料进行调查核实。 5.工伤保险部门应在正式受理后60日内做出认定结论,开出《深圳市工伤认定书》,并对仍需要继续治疗的工伤职工开出《深圳市工伤员工医疗期告知书》,通知用人单位、员工或其亲属。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到当地劳动局工伤窗口咨询申报是有时间限制的所以要快点咨询别耽搁了。
深圳市工伤认定申请表如下,请参考。 申请人: 受伤害职工: 是否参加工伤保险: 社会保险登记证编号: 申请人与受伤害职工关系: 申请人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法律文书送达地址: 填表日期:年月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制 职工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工作单位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 职业、工种或工作岗位 参加工作 时间 申请工伤或视同工伤 事故时间 诊断时间 伤害部位或疾病名称 接触职业病危害时间 接触职业病危害岗位 职业病名称 受伤害经过简述(可附页): 用人单位应当自职工发生事故伤害之日或被诊断为、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工伤认定申请材料。如遇特殊情况,经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三十日。如未在上述规定时限内提交的,在此期间发生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 受伤害职工或亲属意见: 本人认为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三章第()条第()项之规定,应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 本人自愿选择(□委托单位代签;□到市劳动保障局领取;□邮寄送达;□委托邮寄给单位代收送达)作为本次工伤认定过程中的各项法律文书的送达方式。(注:请在您选择的□内打√并摁手印。) 签字: 年月日 用人单位意见: 法定代表人签字: 印章 年月日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资料情况和受理意见: 印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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